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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薛宝贵 王玎玲 郑大学报哲社版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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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载于《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3期,如需转载,请联系授权。


作者简介:

薛宝贵(1981-),男,山西万荣人,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发展经济学;

王玎玲(1996-),女,山西高平人,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发展经济学。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我国代际收入传递的机制、影响与对策研究”(项目编号:17BJL096);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共同富裕的理论逻辑及实现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22YJ074)。

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摘 要:共同富裕的要义是发展起来之后的共享,是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义,不是两极分化,也不是过度福利化。共同富裕具有长期性、艰巨性与复杂性,需循序渐进推进。共同富裕既包括物质共同富裕,也包括精神共同富裕。因此,构建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应遵循动态原则、共享原则、过程与结果原则和分布均等化原则,从发展性、差距性、共享性、机会均等、社会流动性以及精神共同富裕六个维度展开。该指标体系共包括6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46个三级指标,到2035年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时,预测各具体指标数值将趋向改善。


关键词:共同富裕;机会均等;社会流动性;指标体系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我国为此设立了三阶段发展目标:在“十四五”末期,共同富裕要迈出坚实步伐;2035年,共同富裕要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2050年,全体人民基本实现共同富裕。围绕以上宏观目标,如何与时俱进地量化共同富裕的分类指标,使其更为精准地对接中国式现代化的价值体系,则是学界当前的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抓紧制定促进共同富裕的行动纲领,提出科学可行、符合国情的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估办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总体概念,是对全社会而言的,不要分成城市一块、农村一块,或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各一块,各提各的指标,要从全局上来看[1]。因此,现阶段科学构建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01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共同富裕的理论要义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共同富裕是发展起来之后的共享,是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义,不是两极分化,也不是过度福利化;共同富裕具有长期性、艰巨性与复杂性,需循序渐进推进;共同富裕既包括物质共同富裕,也包括精神共同富裕。基于这些理论要义,本文提出以下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一是动态视角构建原则。传统的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主要用静态的收入差距来衡量,缺乏动态视角。从动态视角来看,低收入阶层通过努力奋斗可以实现向上流动,既可以代内向上流动,也可以代际向上流动。二是共同富裕的核心要义是共享。“共同”是共同富裕的核心要义,发展则是活力永续的基础,但发展的指标权重不宜过大,并且主要采取高质量发展指标。三是从过程与结果两方面构建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传统的评价指标忽略了过程指标,而实际上只要过程指标能够实现,结果指标自然会水到渠成。四是“共享”用分布均等化指标来衡量。人均指标本质上衡量的是发展程度,只能用来衡量纯公共产品与服务指标,而具有竞争性的非纯公共产品与服务如基本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则宜用分布均等化指标来衡量。五是共同富裕评价指标具有阶段性。我国制定了实现共同富裕的十四五末期、2035年与2050年三个阶段性目标,因而构建共同评价指标体系需要充分考虑这些阶段性目标的背景。

02共同富裕评价指标选取的理论逻辑

笔者拟从发展性、差距性、共享性、机会均等、社会流动性以及精神共同富裕六个维度构建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具体理由如下:发展是共同富裕的基础,共同富裕要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高质量发展是共同富裕的实现过程,因而选取发展性维度。实现共同富裕要缩小城乡间、阶层间等各个层面的收入与财富差距,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而不是少数人的富裕,因而选取差距性与共享性两个维度。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确保机会均等、增强社会流动性的条件下,低收入阶层通过努力奋斗可以实现代内向上流动与代际向上流动,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因而选取机会均等与社会流动性两个维度。共同富裕不仅包括物质的共同富裕,还包括精神的共同富裕,因而选取精神共同富裕维度。


(一)发展性维度

发展中国家极易落入中等收入陷阱,二战后,从全球范围来看,发展中国家从中等收入国家成功跨入高收入国家行列的只有11个[2],大部分发展中国家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忽略了技术进步,没有实现创新发展。基于此,选取创新发展作为发展性维度的二级指标。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出口导向型经济,实行资源与市场“两头在外”的发展模式,全球经济波动以及反全球化趋势会对我国经济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因而需实行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经济发展模式。基于此,选取内循环作为发展性维度的又一个二级指标。


高科技产业发展、研发投入、数字经济发展这些指标都与技术进步高度相关,是衡量创新程度的重要指标,因而选取这些指标作为创新发展下的三级指标。内循环包含生产、分配、流通与消费四个环节,消费是对最终产品的消费,投资也是将来的消费,消费不足将会导致产能过剩,甚至出现经济危机,因而选取居民消费率作为内循环的一个三级指标。要减少我国经济对外依存度,就要减少对外贸易依存度、提高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度,因而选取对外贸易依存度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作为衡量内循环的另外两个三级指标。


(二)差距性维度

实现共同富裕必须需要缩小收入与财产差距,收入与财产差距悬殊不是共同富裕。当前,我国居民收入与财产差距悬殊,就居民收入差距而言,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差距表现出高位徘徊的特征,基尼系数在0.46左右的高位徘徊。就居民财产差距而言,居民财产差距比居民收入差距更大,据瑞士信贷银行《全球财富报告2021》数据,中国居民财富基尼系数从2000年的0.599上升到2015年的0.711,随后降至2019年的0.697,2020年又升至0.704,明显高于近年来0.46左右的收入基系数。收入是流量,财富是存量,两者相互依存又有区别,故选取收入差距与财富差距作为差距性维度的两个二级指标。


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表现是全方位的,包含城乡收入差距、城市内部收入差距、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区域收入差距、行业收入差距以及阶层收入差距六个层面。具体表现出以下特征:城乡收入差距对居民收入差距的贡献最大;农村内部差距大于城市内部差距;东、中、西部居民收入依次递减;垄断性行业的收入明显高于竞争性行业;不同阶层收入差距较大。选取这些指标作为收入差距下的六个三级指标。这六个指标均为逆向指标,其指标数值越小,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越高。


我国居民财产差距的重要特征是城乡间与阶层间的居民财产差距较大,在城乡居民财产差距方面,李实指出,虽然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下降,但城乡居民财产差距有扩大趋势[3]。在阶层间居民财产差距方面,据谢宇(2017)测算,2014年中国顶端1%家庭财富占比为29.7%,顶端5%家庭财富占比为46.6%,而底端25%家庭财富占比不到1%[4]。基于此,选取城乡居民财富差距与不同阶层财富差距作为财产差距的两个三级指标,这两个指标均是逆向指标,指标数值越小,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越高。


(三)共享性维度

共同富裕的核心要义是共享,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笔者把共享划分为初次分配共享、再次分配共享、三次分配共享、国有资本收益共享以及土地收益共享五类,把它们作为共享性维度下的五个二级指标。


在初次分配共享方面,主要是资本与劳动的分配比重问题,资本要素分布相对集中,而劳动要素分布相对均匀,在初次收入分配中提高劳动收入份额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而劳动收入份额的提高又与劳动报酬增长率息息相关,因而选取劳动收入份额与劳动报酬增长率作为初次分配共享的两个三级指标。


在再次分配共享方面,我国的税制结构表现为重劳动所得、轻资本所得,以及直接税比重较低、间接税比重较高两大特征[5],不利于缩小收入与财富差距。具体表现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征税对象为劳动所得,个人所得税在一定程度上沦为工薪税,容易转嫁的间接税占主体,房产税、遗产税等财产税尚未征收。基于此,选取个人所得税结构、直接税比重、财产税征收与否作为再次分配共享的三级指标。三次分配是初次分配与再次分配的重要补充,主要表现为慈善事业。当前,我国慈善事业处于起步阶段,需大力发展,选取社会捐助额的绝对值与相对值作为三次分配共享的三级指标。


在国有资本共享方面,由于国有资本归全民所有,其收益应当为全民共享。国有资本收益的全民共享主要有划转国有股权充实社保基金与国有企业利润上缴公共财政两种途径。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保基金有利于增加全民福利,特别是低收入阶层居民福利,这是因为低收入阶层居民的保险以社会保险为主,而许多中高收入家庭除了社会保险外,还大量购买商业保险,具有双保险。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后更多地向低收入阶层、农村地区倾斜,有利于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基于此,选取国有股份划转充实社保基金与国有企业利润上缴公共财政作为国有资本收益共享的三级指标。


在土地收益共享方面,我国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村居民缺乏财产性收入,国有与集体土地收益向农民居民倾斜,有利于增加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实现共同富裕。当前,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城市,据国土资源部数据,2013~2018年间我国土地出让收益为5.4万亿元,用于农业农村的比重只有34.4%,国有土地收益应向农业农村倾斜。当前,农民从农地非农化增值收益中获益较少,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未能平等入市也减少了农民福利。在下一步的农村土地改革过程中,需增加农地非农化增值收益分配中农民的占比,确保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平等入市。基于此,选取国有土地出让收益的农业农村共享、农民对农地非农化增值收益共享以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平等入市作为土地收益共享的三级指标。


(四)机会均等维度

机会均等是增强社会流动性的前提,只有机会均等了,低收入阶层才能通过努力奋斗实现向上代内流动与代际流动,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只要机会均等,只是由于个体间的禀赋、能力以及努力导致的收入与财富差距,这种竞争结果大众是可接受的,通过政府干预也是容易调节的。机会均等主要包括:基本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的机会均等,可以选取基本公共服务分布均等化与基础设施分布均等化作为机会均等的二级指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包括基本教育、医疗与养老服务的均等化。


在这些基本公共服务中,最重要的是基本教育机会的均等化。教育是低收入阶层向上流动的主要途径,基本教育机会的均等化是低收入阶层向上流动的保证。当前,我国面临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以及财富资本、社会资本驱动教育资源配置的问题。在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差距方面,城市教育资源的配置水平明显优于农村地区。在财富资本驱动教育资源配置方面,校外培训热与学区房热对低收入阶层子女的教育机会获取产生了极大的负外部性。在社会资本驱动教育资源配置方面,李长洪、王智波指出,“官二代”就读优质中学的概率显著高于非“官二代”[6]。


基本医疗与养老服务配置的均等化有利于增进全民福利,促进共同富裕。当前,我国的基本医疗与养老服务尚未实现均等化配置[7],在城乡基本医疗服务配置差距方面,据《卫生健康统计年鉴》数据,2020年城市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是农村的2.2倍,城市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是农村的1.8倍。在城乡基本养老服务配置差距方面,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支出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支出的19.3倍。基于此,选取基本教育、医疗与养老服务的分布非均等化作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三级指标,均为逆向指标,数值越小,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越高。


基础设施配置的均等化,能增强各市场主体发展机会的均等化,如农村交通、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的完善能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农村共同富裕。当前,农村地区的传统基础设施相对落后,据《中国统计年鉴2017》数据,城市用水普及率比农村高26个百分点,城市燃气普及率比农村高73个百分点,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是农村的12倍。农村地区的电子商务、数字金融等新基础设施虽然在不断完善中,但与城市地区也存在较大差距,有一定的数字鸿沟。基于此,选取传统基础设施城乡分布差距与新基础设施城乡分布差距作为基础设施均等化的三级指标,均为逆向指标,同样数值越小,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越高。


(五)社会流动性维度

即使收入与财富差距较大,如果社会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则有利于低收入阶层向上流动,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促进共同富裕的实现。当前,我国社会阶层出现了“富二代”“穷二代”等现象,父代收入对子女收入产生重要影响,这本质上是代际收入传递问题。父代收入通过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以及财富资本等传递机制,影响子女收入,会导致不同阶层子女之间竞争起点的不公平,容易产生阶层固化[8],不利于共同富裕的实现。基于此,选取代际收入传递作为社会流动性的二级指标,该指标属于逆向指标,数值越小,越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一般用代际收入弹性与代际次序相关系数来衡量代际收入的传递程度,因而选取这两个指标作为代际收入传递的三级指标。


当前,我国的阶层结构呈现“金字塔”型,表现为低收入阶层人数占比最大,中等收入阶层人数比重较小,而高收入阶层人数占比最少的特征。据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数据,以家庭年收入10万~50万作为划分标准,2018年我国低收入群体人数占比为70.2%,中等收入群体人数占比为29.4%,而高收入群体人数只占0.4%。这种阶层结构具有物理稳定性,但不具有社会稳定性,不利于实现共同富裕。据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数据,欧美发达国家的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在70%以上,从全球范围来看,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占比过低,与发达国家差距悬殊,因而需大力促进低收入阶层向上流动,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基于此,选取阶层流动作为社会流动性的又一个二级指标。进一步选取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农民工市民化、房产可获得性以及重点人群向上流动概率作为阶层流动的三级指标。这是因为,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扩大是共同富裕的重要标志。伴随着城市化的推进,我国城市常住人口比重不断提高,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达到了64%,但是,城市户籍人口比重仍然偏低,需进一步促进农民工向上流动,实现农民工市民化。要实现农民工市民化,需降低房价收入比,使农民工能在城市安家落户。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基层职工等重点群体通过努力奋斗容易进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


(六)精神共同富裕维度

共同富裕不仅包括物质共同富裕,还包括精神共同富裕,精神共同富裕主要是指软的社会公共产品给全体居民带来的精神愉悦与满足程度,因而选取生态优美、社会和谐与生活幸福作为精神共同富裕维度的二级指标。


在人们的物质生活得到极大满足之后,对生态环境越发重视,良好的生态环境能愉悦身心,增强人们的身心健康,增加预期寿命。良好的生态环境主要表现为拥有优质的空气、水以及适宜的气温,基于此,选取PM2.5平均浓度、地表水三类以上比例以及单位GDP碳排放量等作为生态优美的三级指标。


社会和谐是一种软实力的公共产品,能够增加全民福利,有利于增强人们的精神共同富裕水平,与之相反的是,社会矛盾尖锐则会导致治安恶化与政局不稳,给人们带来恐慌与不安。基于此,选取犯罪率与官员腐败发生率作为社会和谐的三级指标,均为逆向指标。犯罪率越高,表明社会治安越差,社会越不和谐,在高犯罪率国家生活的居民,难言精神共同富裕。腐败是指政府官员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进行权钱交易获取租金,这种行为会导致少部分人获益而公共福利受损,是一种极大的社会不公,往往会引起民愤,激化社会矛盾。


生活幸福是衡量精神富裕的重要指标,选取主观幸福指数、15分钟公共服务圈、15分钟文化生活圈、物价指数作为生活幸福的三级指标。生活幸福本身是一种主观感受,通过微观数据调查可以获取居民的主观幸福指数。人均公共服务水平是一种发展指标,学前教育、公共卫生、养老照料、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如果分布不均,是无法实现共享的。不同于钞小静、任保平采用的人均指标[9],这里采用15分钟公共服务圈可以测度出公共服务的分布均匀情况,公共服务分布越均匀,居民的生活幸福程度越高。文化娱乐生活是幸福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样采取15分钟文化生活圈可以测度文化娱乐设施的共享程度,文化娱乐设施分布越均匀,居民的生活幸福程度越高。物价指数与生活幸福程度负相关,物价越高,生活成本越高,生活压力越大,生活越不幸福,采取CPI、房价指数等作为物价指数的具体指标,这些指数均具有全民覆盖性,价格指数相对越低,越能促进精神共同富裕的实现。

03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下的具体指标

从上文的理论逻辑分析可以看到,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包含一、二、三级,在此基础上给出所有三级指标的具体含义,并对到2035年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实质性进展时各具体指标数值进行预测。具体指标及预测数值如表1所示。

(一)发展性维度的具体指标

发展性维度包括六个具体指标。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具体指标为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正向指标,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在十三五时期,该指标从2015年的11.8%提高到2020年的15.1%,五年共提高3.3个百分点,鉴于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以相同速度在三个五年规划时间内,该指标可以提高9.9个百分点,预计到2035年该指标可以达到25%。研发投入的具体指标为研发经费占GDP的比重,2035年预测值为4%[10]。数字经济发展的具体指标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正向指标,2035年预测值为15%[10]。居民消费比重的具体指标为居民消费率,为正向指标,预计到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时可以达到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为60%[11]。对外贸易依存度的具体指标为进出口总额占GDP比重,为正向指标,2035年预测值为30%~40%。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具体指标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率,为正向指标,根据《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到2030年我国关键核心技术要实现重大突破,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2035年该指标预测值为60%。


(二)差距性维度的具体指标

差距性维度包括八个具体指标,均为正向指标。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到2035年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具体指标为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为逆向指标,该指标预测值小于2[10]。城市内部收入差距的具体指标为城市内部收入基尼系数,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具体指标为农村内部收入基尼系数,到2035年共同富裕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时,这两个指标预测值为国际警戒线0.4以下。地区收入差距的具体指标为地区人均收入变异系数,到2035年时变异系数小于1,则表明不同地区间的居民收入水平差距显著缩小。行业收入差距的具体指标为垄断与竞争行业平均小时工资比,2035年预测值小于1.3[12]。阶层收入差距的具体指标选用五等分收入组中,高收入组与低收入组收入比以及中间收入组与低收入组收入比来衡量。2035年前者的预测值小于10.7,后者的预测值小于2.7,比当前水平只降不升。城乡居民财产差距的具体指标为城乡居民人均净财产比,城乡居民人均净财产比从2013年的1.81倍快速增加到2018年的3.08倍[3],到2035年,预计该指标不升只降,下降到2013年的1.81倍。不同阶层财产差距的具体指标为前10%家庭财产占比,据谢宇测算,2014年前10%家庭财产占比高达57.7%[4],可以预测,到2035年共同富裕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时,前10%家庭财产占比小于50%。


(三)共享性维度的具体指标

共享性维度包括十二个具体指标,均为正向指标。我国劳动收入份额自2000年以来均低于50%,而大多数发达国家的劳动收入份额保持在2/3~3/4之间[13],预计到2035年基本建成现代化国家时,我国劳动收入份额可以达到发达国家的下限。据李建伟测算,未来十五年我国潜在经济增长率呈逐年下降趋势,预计从2019年的6.2%下降到2025年的5.4%,再下降到2035年的3.9%[14],劳动报酬增长率应与潜在增长率保持一致,因而劳动报酬增长率应保持在3%~5%。鉴于2020年我国直接税比重只有34.9%,比主要发达国家低30个百分点以上[5],到2035年基本建成现代化国家时,该指标预测值为50%,完成一半的追赶任务。财产税征收与否的具体指标为房产税与遗产税征收与否,鉴于房产税与遗产税的征收存在复杂的利益博弈,到2035年时,开始正式征收房产税与遗产税已算相当乐观的预期。个人所得税结构的具体指标为个税中资本所得占比,2035年该指标的预测值为50%,至少平等对待两种要素所得。社会捐助额绝对值的具体指标为社会捐助额占GDP的比重,2035年预测值为2.1%。社会捐助额的相对指标为企业主年捐助额占其财富的比重,2035年预测值为2%。


国有股份划转社保基金的具体指标为国有股份划转社保基金比重,2017年国务院把划转充实社保基金的国有企业股权比重统一划定为10%,基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预计到2035年,该指标只升不降,大于10%。国有企业利润上缴公共财政的具体指标为国有企业利润上缴公共财政比重,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到2020年国有企业利润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提高到30%,同样基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预计到2035年,该指标只升不降,大于30%。国有土地出让收益农业农村共享的具体指标为国有土地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重,据国土资源部数据,2013~2018年间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为34.4%,到十四五末期,该指标要达到50%以上。基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理念,预计到2035年,该指标仍然大于50%,充分体现出向农业农村的倾斜。农民对农地非农化增值收益共享的具体指标为农民在增值收益中的占比,2035年预测值为25%。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平等入市的具体指标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价格与国有土地价格比,2035年预测值为1。


(四)机会均等维度的具体指标

机会均等维度包括五个具体指标,均为逆向指标。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到2035年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教育资源分布非均等化的具体指标为城乡义务教育生均教育经费比,基本教育机会均等是最大的机会均等,到2035年,城乡义务教育生均教育经费比预测值为1,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现教育机会均等。医疗资源分布非均等化的具体指标为城乡每千人口医疗技术人员数之比与城乡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之比,预计到2035年共同富裕进程过半时,城乡每千人医疗技术人员数之比下降50%到1.6倍,城乡每千人医疗机构床位数之比下降50%到1.4倍。养老资源分布非均等化的具体指标为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月人均支出比,预计到2035年时该指标值下降50%,达到10倍。传统基础设施城乡分布差距的具体指标为城乡用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人均道路、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之比,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2017年这些指标值分别为1.4、4、1.17、12.3,预计到2035年这些指标分别下降为1、2、1、6,其中,城乡用水普及率与人均道路面积相同,城乡燃气普及率之比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之比下降50%。新基础设施城乡分布差距的具体指标为全国互联网普及率与农村之比,2035年预测值为1。


(五)社会流动性维度的具体指标

社会流动性维度包括六个具体指标。衡量代际收入传递的两个具体指标是代际收入弹性与代际次序相关系数,均为逆向指标。当前,关于我国代际收入弹性与代际次序相关系数的测算结论存在争论,但这两个指标小于0.4被认为是代际相关性相对较低[15],预计到2035年我国代际收入弹性与代际次序相关系数小于0.4。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具体指标为中等收入群体占比,为正向指标,预计到2035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实现倍增,占比达到60%,人数约8亿人[16]。农民工市民化的具体指标为城市户籍人口占比,为正向指标,2035年预测值为64%,现有农民工实现市民化。房产可获得性的具体指标为房价收入比,为逆向指标,按世界银行设定的发展中国家合理的房价收入比3~6,把该指标预测值设定为6。重点人群向上流动概率为正向指标,预计到2035年,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等重点人群通过努力奋斗基本都可以进入中等收入群体,扣除自然失业率,预计这些重点人群向上流动的概率为95%。


(六)精神共同富裕维度的具体指标

精神共同富裕维度包括九个具体指标。衡量生态优美的具体指标有PM2.5平均浓度、地表水三类以上比例以及单位GDP碳排放量,预计到2035年,PM2.5平均浓度为25微克/m3,地表水三类以上比例为95%,单位GDP碳排放量为700kg/万元[11]。社会和谐的两个具体指标为每万人立案刑事案件数与每万人职务犯罪案件数,均为逆向指标,这两个变量属于纯公共产品,采用人均指标。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到2035年平安中国建设达到更高水平。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2020年每万人立案刑事案件数为34,预计到2035年该指标将小于34。每万人职务犯罪案件数21世纪头10年平均水平为0.3[17],预计到2035年该指标小于0.3。生活幸福的具体指标包括微观调查的主观幸福指数、15分钟公共服务圈覆盖率、15分钟文化生活圈覆盖率、CPI以及房价指数。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到2035年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主观幸福指数采用CGSS调查数据,CGSS2017主观幸福指数平均值为3.86,介于一般幸福与比较幸福之间,2035年预测值为4.5,介于比较幸福与非常幸福之间。预计到2035年,15分钟公共服务圈与15分钟文化生活圈全覆盖。预计到2035年,CPI涨幅仍然维持在合理区间2%~5%,房地产市场基本饱和,房价基本稳定,年均涨幅±1%。

04结论

现有文献构建的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从发展与共享两个维度扩展到多个维度,但发展的权重过大,或者意识到了共享是共同富裕的核心要义,但共享指标用人均指标来衡量,而人均指标本质上衡量的是发展程度。本文首先明确了共同富裕的理论要义,进而在此基础上提出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一是动态原则,二是共享原则,三是过程与结果原则,四是分布均等化原则,五是阶段性原则。再从发展性、差距性、共享性、机会均等、社会流动性以及精神共同富裕六个维度构建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理论逻辑的分析与具体指标的构建,该指标体系共包括6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46个三级指标,并对到2035年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时各具体指标数值进行了预测。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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